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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4311000015/2023-03735 | 分類: | |
| 發文機關: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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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 |||
黃色預警指令
(預警[2022]1號)
受外源性輸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氣象條件共同影響,12 月11日我市空氣質量快速轉差,出現輕度-中度-重度污染,我市環境空氣質量 AQI指數達到黃色預警等級。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按照《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永政辦發(2020)21號)規定,決定于2022年12月11日15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同時啟動Ⅲ級響應,采取如下響應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1.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1)倡導企事業單位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消耗;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在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實施黃色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SO,)、氮氧化物(NO)、顆粒物(PM)、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達到10%以上。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有計劃地實施黃色預警期間的停產限產措施,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行業,在重污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可提前調整生產計劃,落實錯峰生產要求,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及時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2)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散裝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中心城區的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3)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4)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5)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禁止露天燒烤,按照各地政府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6)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
請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指令”發布后1小時內報送指令響應情況、24 小時內報送指令執行情況。響應情況可通過微信群、電話、書面等方式報送,執行落實情況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以書面形式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同時提供電子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湘公網安備 43110302000125號